书青春篇章|关于同济大学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岗位交流公开遴选的通知
自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2019年10月印发实施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以来,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努力深化改革,坚决自我革命,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:党的领导更加强化、职能定位更加聚焦、运行机制更加规范、机构规模大幅精简、人员管理更加严格、组织形象逐步改善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巩固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和建设,根据《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》关于创新组织模式,推动工作人员校院间、部门间的岗位交流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同济大学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岗位交流公开遴选工作。本次申请即日起开放报名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根据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按照科学选拔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要求,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。
1. 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、爱国情感,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 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。
3.学有余力、学业优良,学习成绩优异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,鼓励学有余力的博士研究生报名。
4. 品行端正、作风务实、乐于奉献,原则上应当从学院(系)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,工作能力强、经验丰富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5. 能正常履行职责,岗位任职期间无出国出境学习、长期全职实习、毕业或其他导致工作精力不足的情况。
6. 在研究生群体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,无违反校规校纪、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。
1.报名推荐
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规定程序自荐报名,校院两级团组织、研究生会可就群众基础良好、工作能力出众的研究生进行推荐。
2.资格审查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岗位交流面试。由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第二十八届主席团组成遴选委员会,对人选进行面试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。
3.面试遴选
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预备人选进行面试。
4.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
将通过面试遴选的同学确定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,公示3个工作日,其中考察期为一个月。
5. 正式任职
通过考察期后,正式任命为相应交流岗位成员,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任免。若任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情形,可按规定辞退岗位交流人员并通知选送单位。
1.学术文化部
部门负责人1人(嘉定校区)
1.综合管理部
部门负责人1人(嘉定校区)
2.权益公关部
部门负责人1人(四平路校区)
3.学术文化部
部门负责人1人(嘉定校区)
4.文体活动部
部门负责人1人(嘉定校区)
5.新媒体与信息化部
部门负责人1人
报名方式
1.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下载并填写《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遴选报名表》或《同济大学研究生会遴选学院优秀学生骨干岗位交流报名表》。
2.准备电子版成绩单和个人陈述(800字以内)。
3.请将所有材料于2023年10月25日(周三)20:00前发送至邮箱:tjgsu_office@126.com ,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均为【岗位交流材料-学院-姓名】或【部门负责人材料-学院-姓名】。
4.其他相关材料若有电子版可随附提交,未有电子版材料可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,纸质版材料可于面试时一并提交。
同济大学研究生会
2023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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